一、在会计账簿,报表上造假企业为了偷逃税,设立真假两套账是一个较为普遍的做法,自身核算做真账,应付税务机关用假账。某些企业会计核算不健全,不按会计制度办事,原材料购进。产成品销售,成本核算十分混乱,尤为突出的是产品销售现金收入不入账、为了造假的需要,有的企业在银行多头开户,甚至将货款直接存人个人账户.以逃避监督。这类企业以家族式私营企业最有代表性,其厂长、会计,出纳、部门负责人都是亲属、亲戚,案发后,税务机关调查取证也十分困难.
二、在会计凭证、发票上造假当前,有不少企业仍使用白条.收款收据.现金收据之类的非法单据人账-有的在工资表上造假,虚列单位员工名单,形成税收管理上难以制约的漏洞,也给贪污腐败者可乘之机、企业发票造假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一是套买虚开发票。有的企业为了能抵扣税款、降低税负,公然到社会上不法分子手中购买发票人账,而有的皮包公司则专营虚开发票,牟利骗税的勾当-二是搞大头小尾,将发票分联填写。某建筑安装公司将11份建筑安装业专用发票大头小尾式填开,发票联收入128万元,存根联人账 22万元,偷税3.3万元。三是虚开农剐产品专用收购凭证。有的企业将凭证作为税负凋节器,虚开凭证抵扣税款,将支付的收购货款转入小金库,挪作它用,四是在产品,经营项目上弄虚作假。有的企业单位明明购买了产品,却接受对方的运输发票;有的吃喝娱乐消费用劳务发票报账;有的将高税率增值税变通为低税率营业税,形成了一套贯用手法.
三、在账务处理、会计核算上造假企业为了违规抵扣或提前抵扣税款,可谓不择手段.五花八门-有的企业用于非应税项目的购进货物劳务,用于集体福利,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劳务,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以及购进固定资产等等,作为抵扣进项税额处理-有的企业将“折旧费用”,“待摊费用”、“递延资产”等账户当作蓄水池、调节器,多摊少摊,多提少提,自我调节,随意调整利润,以达到少缴税,捞取荣誉或其它的某种目的。
四、在现金账户上造假企业为了逃避税务机关和其他执法机关的对银行存款账户的检查监督,不按规定要求设立现金日记账或在汜账上弄虚作假的并非个别现象、一些企业为了实现现金结算,对不要发票,直接以现金进货的客户实行价格优惠,其现金货款不仅不记现金账也不做销售收入,现金引己账形同虚设、有的企业不但要求购货方支付现金,自己为了在价格上得到便宜,在购进原材料,支付运输、劳务费也采取现金结算,为对方偷逃税提供方便。
五、在纳税申报上造假有的企业将部分产品销售收入、预算外收入,租金收入及其它非主营业务收入或收回外单位欠款等,不按规定存人开户银行,设立“账外账 ”;有的将收入长期放在”其它应付款”中或把当年收入挂账处理或采用压单方式转到下年度清算,这些都是为了实施虚假的纳税申报i还有的企业搞车间或内部承包租赁,本都属于自主经营.独立核算的实体,但承包者、租赁者都不申报纳税,而企业只就收取的承包租赁费人账纳税,造成国家税收的大量流失。近年来,企业采取弄虚作假手段,搞零申报,负申报的问题屡见不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