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页 合更最早被南阵用来做衣服,穿在身上虽然不能刀枪不入,可是却薄如蝉翼的同时又冬暖夏凉。 在当时极为受到那些门阀夫人以及大家闺秀的追捧。 毕竟没有哪个女人愿意在天冷时穿上一层又一层臃肿的冬衣,这样既不美观,还异常麻烦。 合更服,一件就够。 而且款式新潮,图案靓丽。 但新物件的诞生,总有它的正反两面。 最开始是那些躲避通缉的大盗逃犯,买下一件合更服,按照自己脸部的样子裁剪成一幅面具,接着经过一番描眉画眼的,带上去之后就是一个新人,却是走到哪里都不会被人再认出来。 合更服的这种妙用被传开,一时间三教九流都开始疯抢。 南阵觉得这有悖于他的初衷,一起之下关了铺子,并立誓此生再也不会织造一件合更服。 于是,市面上仅存的,就成了万金难求的宝贝。 不过以她银星的手段能力来说,弄到一件到还不算特别难的事。 先前在长街上,汤中松看到银星伪装成老婆婆正在绣鞋垫,便上去凑热闹。 张学究虽然认出了银星手上带的顶针,但却没有认出她这个人。 或许在他心里,银星根本不可能来这。 而那顶针,也许只是偶然遗失被人拾到,又或是仅仅只有样子相似罢了。 总之,他给自己找了一个能足够说服自己的借口,然后便把此时抛置于脑后,不再纠结。 “我记得你认识南阵?” 萧锦侃问道。 “我认识。不过很多年都没有见面了。” 狄纬泰说道。 “关了铺子以后他去了哪里?” 萧锦侃问道。 “他的铺子本也是没有定所,走到哪就开到哪。后来他的双腿被人敲断,他便给自己做了一辆四轮车,但行动终究不似从前那样便捷,现在估计是在某个深山老林里隐居吧。” 狄纬泰说道。 “既然行动不便,难道不该住在热闹的市镇上吗?怎么还要躲到深山老林里去,恐怕连打水都成问题吧。” 萧锦侃说道。 “你不知道,对于南阵而言住在哪里都一样。即便是在热闹的市镇中,他也是从不出门。” 狄纬泰说道。 “一步都不出?从不见人?” 萧锦侃问道。 “一步都不出,从不见人。他的工作台前有几根杆子,上面分别写着饭,菜,酒。每跟杆子都用机括连接到对应的铺子,只要他拉下了杆子,那铺子里的铃铛便能收到传动提醒,送来对应的饭菜酒。” 狄纬泰说道。 “即便如此,那也得有人给他送来吧?这不是还得见人?” 萧锦侃说道。 “不,那一套机括装置既能提醒对应的铺子做饭烧菜打酒,还能把做好的饭菜,打好的酒顺着这机括直接送到他桌前。所以他无须出门,也不用见人。” 狄纬泰说道。 “这倒是个奇人,这机括装置也是个奇物。” 萧锦侃说道。 “所以无论他在哪,都能给自己捣鼓出来这么一套玩意儿。至于你说的打水,对他而言跟本不成问题。” 狄纬泰说道。 “那他每日都吃同样的东西?三餐都一样?” 狄纬泰问道。 “这倒不是,这三根杆子都有三格,之向下拉一格便是早饭,两格便是午饭,三格就晚饭。至于那菜如何变化我却是不清楚。对了,酒也是三格。” 狄纬泰说道。 “酒还能有三种区分?” 萧锦侃不解。 “第一格是最好的酒,第二格是中等好的酒,第三格是最次的散酒。” 狄纬泰说到。 “他为何要喝最次的散酒?” 萧锦侃问道。 “我不知道,下次见到他我一定帮你问问。” 狄纬泰笑着说道。 “我倒是想起一个人和一个物件。” 萧锦侃说道。 “什么?” 狄纬泰问道。 “欧厨的齿灵剑。你不觉得这齿灵剑就很像这南阵的机括吗?” 萧锦侃问道。 狄纬泰沉默。 果然是当局者迷,他却从来没有如此类比过。 不过剑是兵刃,是杀器。 以南阵的性格狄纬泰不觉得他会做这样的东西。 南阵是一个极为善良的人。 他的桌前是一把藤椅。 每次落座前,他总是轻轻的晃一晃藤椅,就是害怕有些细小的虫子因自己坐下去儿压死。 轻轻的晃一晃,这些小虫收了惊动便会钻到缝隙中去,他也就能心安理得的坐下去了。 不过方才狄纬泰的话中有一个自相矛盾的地方。 萧锦侃没有听出来,就连狄纬泰自己说的实话也没有注意到。 那就是既然南阵从不见人,狄纬泰为何又会对他的生活方式如此了解? 从狄纬泰的描述中可以看出来,他和南阵极为熟识,至少他看到过南阵的桌子。 既然都看到了桌子,又怎么没有见过南阵这人? 狄纬泰也不知道南阵为何见自己,也忘记了两人是如何相识的。 他的记忆力很好,过目不忘。 但对于这些不重要的事,他却又能忘得一干二净。 刘睿影的记忆里也很好,但是他却没有狄纬泰这遗忘的本事。 他记得那位老马倌曾经告诉他说,很多事即便脑子里忘了,还是会存在心里。 心里忘了,才是真的忘了。 但是真的忘了并不是想不起来,而是想起来时浑身上下都不会再因此有丝毫波动,这才算是忘了。 刘睿影觉得老马倌说的很对。 比如他就像忘记自己对袁洁和袁家所做的一切,但是他忘不了。 连脑中都忘不了,更别提心里了,所以每次他回想起来此事时,还是浑身上下都不舒服。 “我本就有一件合更服的。” 银星说道。 “我买给你的那件?” 张学究问道。 “不是,你买给我的那件自从你不告而别后我就剪碎了扔了,我说的那件是我自己买的。” 银星说道。 刘睿影听到这里觉得果然是人不可貌相。 谁能想到这平日里多说一个字都困难的张学究,竟然会给女人买衣服? 而且‘不告而别’这四个字,更是颇为耐人寻味。 张学究,也是一位有故事的人啊…… 刘睿影在心里想到。 刘睿影想拉着汤中松离开,明显张学究与银星有些话要说。 自己二人继续留在这里未免有些多余尴尬。 可是汤中松不走。 难得能有这么有趣的事情,可是要比教唆着那群书呆子花冤枉钱还有趣的多。 毕竟这可是张学究的过往,这老头平日里鼻孔朝天,瞧不起这,看不起那的,不一样还是栽在了女人手里? 这一点汤中松觉得自己做的要比张学究高明百倍。 虽然他在丁州府城时,成日里沾花惹草,风流无数,可是他背后干净啊!从来没有被女人找上门来过,就连哭闹都没有。 这样一想,汤中松顿时觉得舒服了许多。 第(2/3)页